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形象圖

老人福利

更新日期:
106-11-01
發布單位:
社會處
類  別:
老人福利
問題 
獨居老人定義為何?提供哪些服務?
解答 

1.年滿65歲居住本市(不論設籍與否),無直系血親卑親屬或直系血親卑親屬未居於本市之受通報長者,且有以下情形之ㄧ者:
(1)獨自居住。
(2)同住者無照顧能力。

(3)經訪視評估須列冊關懷之老人。(3)65歲以上夫妻同住。(4)經本府訪視評估需列冊關懷之老人。


 

2.由志願服務團體分區,每月提供電話問安、關懷訪視等服務。


瀏覽人次:5016 人    更新日期:106-11-01
通過A優先等級無障礙網頁檢測
地址:30041新竹市中央路241號(4、5及8樓) 
電話:03-5352386
為民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00至下午5:00
電子信箱:hc1500@ems.hccg.gov.tw
本網站支援IE 9以上、Chrome及Firefox、edge等瀏覽器,建議使用螢幕解析度1024x768可得到最佳瀏覽效果。
您是本站第: 829381訪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