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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務

國民年金

更新日期:
106-11-01
發布單位:
社會處
類  別:
國民年金
問題 
申請國民年金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資格認定,應向哪一單位提出申請?
解答 
請攜帶申請人身分證、印章及全戶戶口名簿等資料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政課提出申請。
瀏覽人次:3416 人    更新日期:106-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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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30041新竹市中央路241號(4、5及8樓) 
電話:03-5352386
為民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00至下午5:00
電子信箱:hc1500@ems.hc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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