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備文件
一、愛心卡
請攜帶:
1. 國民身分證正本。
2. 身心障礙證明正本。
3. 身心障礙者最近1年內2吋照片1張。
4. 印章。
委任代理人申請票卡者,除上述所定之文件外,應提出委託書及代理人之國民身分證。
二、愛心陪伴卡
持有本市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背面有註記必要陪伴者優惠措施(國內大眾運輸工具),攜帶上述應備文件,即可至本市各區公所申請辦理,1張愛心卡限申辦1張愛心陪伴卡。
受理單位
本市各區公所社政課
新竹市東區區公所 (03)5218231分機313
新竹市北區區公所 (03)5152525分機305
新竹市香山區公所 (03)5307105分機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