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志願服務工作流程
項目內容
1 擬定志願服務計畫
各運用單位針對服務需求擬定志願服務計畫, 依規定辦理備案或備查
2 公告召募
公告志願服務計畫與召募需求
3 接受報名
各運用單位受理民眾報名
4 面談甄選
各運用單位辦理面談甄選
5 教育訓練
新進志工需接受志工基礎訓練與特殊訓練
6 志工授證
A. 各運用單位發給志工志願服務證作為服務識別之用。
B. 各運用單位報請各地方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發給志工志願服務紀錄冊,作為登錄服務時數之用。
7 正式成為志工提供服務
各運用單位依據相關法令與服務計畫提供志願服務
8 定期考評
各運用單位應定期考核志工個人及團隊及服務績效
9 獎勵表揚
針對表現優良之志工每年辦理獎勵表揚
項目內容
1 擬定志願服務計畫
各運用單位針對服務需求擬定志願服務計畫, 依規定辦理備案或備查
2 公告召募
公告志願服務計畫與召募需求
3 接受報名
各運用單位受理民眾報名
4 面談甄選
各運用單位辦理面談甄選
5 教育訓練
新進志工需接受志工基礎訓練與特殊訓練
6 志工授證
A. 各運用單位發給志工志願服務證作為服務識別之用。
B. 各運用單位報請各地方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發給志工志願服務紀錄冊,作為登錄服務時數之用。
7 正式成為志工提供服務
各運用單位依據相關法令與服務計畫提供志願服務
8 定期考評
各運用單位應定期考核志工個人及團隊及服務績效
9 獎勵表揚
針對表現優良之志工每年辦理獎勵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