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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虐男童案後續處理情形 市府說明
107-09-25兒少福利

新竹市政府於今(25)召開記者會,由社會處魏幸雯副處長偕同新竹市警察局第二分局林崇志分局長,說明受虐男童案後續處理情形,感謝社會大眾對此案的關心,目前男童與哥哥均受到妥善照顧、情況穩定,市府虛心接受各方的建議和指教,將全力協助家屬並持續追蹤個案。
 
會中說明,9月22日接獲通報後,員警及社工第一時間即到場,當天就完成蒐證、筆錄、驗傷、醫療評估、隔離保護等措施,並經過案母同意,決定安置方案,完成緊急安置措施,市府今也主動提出獨立告訴,剝奪男童生父親權及監護權,全力維護男童權益。
 
林崇志分局長還原事發時間點,派出所於9月22日下午2時07分接獲報案,同仁旋即於下午2時12分抵達現場進行蒐證,並將男童帶入清洗,下午3時22分將男童與哥哥帶回派出所保護安置,下午3時32分製作筆錄,並於下午9時完成所有卷證準備,上述時間點在民眾爆料前均已完成。
 
魏幸雯副處長也指出,社工同仁下午3時抵達派出所後,立即進行相關處置,下午4時30分由警察局同仁陪同社工及孩子到醫院進行驗傷,下午7時經由男童母親及姑婆同意安置方案,將男童與哥哥帶回,完成緊急安置措施,隔天9月23日,李季縈處長亦親赴母親家中探望孩子照顧情形。
 
「目前孩子皆已妥善照顧、狀況穩定。」魏幸雯副處長強調,未來社會處將協助進行包含寄養家庭等安置作為,至於確切安置方法,目前仍持續與母親密切溝通中。
 
市府強調,目前全案已依刑法強制罪及傷害罪,將男童父親及其同居人移送偵辦,檢察官依家庭暴力防制法第31條規定,對男童父親及其同居人核發緊急家庭保護令,並諭知限制住居,社會處今日也主動針對男童父親與同居人虐待情事提出獨立告訴,剝奪男童生父親權及監護權,盼透過公部門力量,捍衛男童跟哥哥的權益。
 
「維護孩子本身最佳利益是最高原則。」市府指出,本於保障兒童隱私,盼民眾勿散播不實謠言或男童相關個資及照片,避免對孩子造成二次傷害,對於社會大眾提供的建議與指教,市府虛心接受,但也盼能不吝給予辛苦的社工及警察局同仁鼓勵,攜手還給男童一個健康、有隱私的成長家園。
 
 
新聞資料提供:行政處公關與新聞科
新聞聯絡人:許智堡副處長  03-5216121#439  0953-420428
撰稿單位:公關與新聞科 彭富洋 03-52161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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