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名稱
身心障礙者家庭托顧服務
社會處聯絡電話
03-5352386 分機 503
受理單位
社團法人新竹市智障福利協進會
電話:03-5626680
傳真:03-5626687
服務對象
1.實際居住本市,18至64歲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並持有身心障礙者福利與服務需求評估報告者,且符合下列條件:
(1)未使用全日型住宿機構服務者、未使用日間照顧及居家服務或其他同性質服務者、未聘僱看護(傭)、未領有政府提供之特別照顧津貼、其他照顧費用及教育費用補助者
(2)未接受插管之身心障礙者。
(3)受托顧者需經醫院健康檢查無法定傳染疾病者。
2.有特殊需求者,需經單位評估後函報本府同意備查。
服務內容
身體照顧、日常生活照顧、安全性照顧。
服務及補助規定
1.服務型態:分為半日托顧(4小時)、全日托顧(8小時)。
2.家托時間為週一至週五,每週最多5天,每日家托最多8小時,且不得提供夜間住宿服務。
3.照顧服務費收費依障礙程度:
(1)輕度:全日托760元,半日托380元。
(2)中度:全日托880元,半日托440元。
(3)重度:全日托960元,半日托480元。
(4)極重度:全日托1,040元,半日托520元。
4.超時收托以臨托時數每小時180元計。
5..補助標準
(1)照顧服務費全日托每人每天自負額採定額計,半日托自負額減半,餘由機關支應:
一般戶:全日托190元,半日托95元。
中低收入戶及領有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者:全日托114元,半日托57元。
低收入戶:免負擔。(2)超時收托臨短托費用:
A.非低收入戶:民眾自負54元/時(30%),機關補助126元/時(70%)
B.低收入戶:民眾免自負,機關補助180元/時100%
(3)交通補助:
以服務對象住家與托顧家庭之距離為計算標準。
距離5公里以內補助每人每月最高1,100元。B.距離5公里以外補助每人每月最高2,200元。
應備文件
1.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2.身心障礙證明影本、身心障礙者福利與服務需求評估報告。
3.低收入戶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4.身心障礙者經單位評估後確認使用服務前,身心障礙者需提供醫院健康檢查報告確定無法定傳染疾病。
身心障礙者家庭托顧服務
社會處聯絡電話
03-5352386 分機 503
受理單位
社團法人新竹市智障福利協進會
電話:03-5626680
傳真:03-5626687
服務對象
1.實際居住本市,18至64歲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並持有身心障礙者福利與服務需求評估報告者,且符合下列條件:
(1)未使用全日型住宿機構服務者、未使用日間照顧及居家服務或其他同性質服務者、未聘僱看護(傭)、未領有政府提供之特別照顧津貼、其他照顧費用及教育費用補助者
(2)未接受插管之身心障礙者。
(3)受托顧者需經醫院健康檢查無法定傳染疾病者。
2.有特殊需求者,需經單位評估後函報本府同意備查。
服務內容
身體照顧、日常生活照顧、安全性照顧。
服務及補助規定
1.服務型態:分為半日托顧(4小時)、全日托顧(8小時)。
2.家托時間為週一至週五,每週最多5天,每日家托最多8小時,且不得提供夜間住宿服務。
3.照顧服務費收費依障礙程度:
(1)輕度:全日托760元,半日托380元。
(2)中度:全日托880元,半日托440元。
(3)重度:全日托960元,半日托480元。
(4)極重度:全日托1,040元,半日托520元。
4.超時收托以臨托時數每小時180元計。
5..補助標準
(1)照顧服務費全日托每人每天自負額採定額計,半日托自負額減半,餘由機關支應:
一般戶:全日托190元,半日托95元。
中低收入戶及領有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者:全日托114元,半日托57元。
低收入戶:免負擔。(2)超時收托臨短托費用:
A.非低收入戶:民眾自負54元/時(30%),機關補助126元/時(70%)
B.低收入戶:民眾免自負,機關補助180元/時100%
(3)交通補助:
以服務對象住家與托顧家庭之距離為計算標準。
距離5公里以內補助每人每月最高1,100元。B.距離5公里以外補助每人每月最高2,200元。
應備文件
1.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2.身心障礙證明影本、身心障礙者福利與服務需求評估報告。
3.低收入戶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4.身心障礙者經單位評估後確認使用服務前,身心障礙者需提供醫院健康檢查報告確定無法定傳染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