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處聯絡電話
03-5352386 分機503
受理單位
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政課
新竹市東區區公所(03)5218231分機313
新竹市北區區公所(03)5152525分機305、306
新竹市香山區公所(03)5307105分機301
補助對象
設籍且實際居住本市,並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每月補助800點(1點等於1元),當月底未使用完畢之點數,不得累積至次月。
服務內容
一、愛心卡
補助項目:
※香山游泳池因工程施工,於114年9月1日起暫停開放
二、愛心陪伴卡
三、申請愛心卡應備文件
愛心卡於農會及藥局代買申請
二、使用方式
※代買僅限使用於本市農會及合作藥局消費,不得使用於其他補助項目。
03-5352386 分機503
受理單位
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政課
新竹市東區區公所(03)5218231分機313
新竹市北區區公所(03)5152525分機305、306
新竹市香山區公所(03)5307105分機301
補助對象
設籍且實際居住本市,並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每月補助800點(1點等於1元),當月底未使用完畢之點數,不得累積至次月。
服務內容
一、愛心卡
補助項目:
- 新竹市區公車(搭乘前可與各間客運公司確認補助路線)。
- 計程車:限台灣大車隊、紅帥衛星車隊、大都會車隊、第一中華車隊、大文山衛星車隊,且車身須貼有「敬老愛心車隊」標誌;每趟次補助上限為 100 點。
- 國民運動中心:可於新科國民運動中心、竹光國民運動中心及香山綜合休閒運動館,游泳池每次補助50點、健身房1小時補助25點、場地租借(包含籃球場、羽球場、桌球室、排球場)每小時補助100點。
※香山游泳池因工程施工,於114年9月1日起暫停開放
- 台鐵:可使用於搭乘台鐵列車(具專屬性及不發售無座票之列車除外)。持愛心卡即可於新竹市或新竹縣任一火車站搭乘,無須另行購票;自 114 年 8 月 1 日起,每次單趟補助 無上限。
- 農會:每月 200 點 可使用於農會消費(酒類除外)。
- 國道客運:新竹至台北國道客運路線,包含:國光客運1822路線(含1822A路線)、新竹客運9003路線、三重客運9003路線;新竹至桃園機場國道客運路線:日豪客運1250路線;新竹至台中國道客運路線:國光客運1866(含1866A、1866B路線)、新竹客運9010路線、台中客運9010路線;新竹至林口國道客運:國光客運1865路線。
- 合作藥局(藥局名單詳附件),每月 200 點 可購買藥局產品(酒類及處方藥物除外)。
二、愛心陪伴卡
- 持有本市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且證明背面註記「必要陪伴者優惠措施(國內大眾運輸工具)」者,可至本市各區公所申請(1張愛心卡限申辦 1 張愛心陪伴卡)。
- 愛心陪伴卡須自行儲值,並於使用時緊隨愛心卡刷卡,方可享有票價優惠;計程車服務、國民運動中心場地租借、農會及藥局不適用。
三、申請愛心卡應備文件
- 國民身分證正本。
- 身心障礙證明正本。
- 身心障礙者最近1年內2吋照片1張。
- 印章。
- 委任代理人申請票卡者,除上述所定之文件外,應提出委託書及代理人之國民身分證。
愛心卡於農會及藥局代買申請
- 可申請代買之對象
- 接受住宿式機構服務(提供近3個月內之繳費證明)。
- 領有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證明上註記「必要陪伴者優惠措施(國內大眾運輸工具)」)。
- 近2年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提供之失能評估結果通知書(2級至8級)。
- 近3個月醫院或診所開立之診斷證明(受託人需另簽署行動不便之切結書)。
- 申請代買應備文件
- 行動不便者之愛心卡。
- 行動不便之證明文件。
- 受託人與申請人身分證件及印章。
- 受託人與申請人關係之證明文件。
二、使用方式
- 區公所受理審核符合資格者,於申請人之愛心卡正面黏貼代買貼紙(自114年12月24日起受理申請)。
- 申請人得託付他人,持已黏貼代買貼紙之愛心卡至本市農會或合作藥局使用(自115年1月1日起始得使用)。
- 如愛心卡遺失,應儘速辦理掛失及補發,並重新申請代買。
- 如因遷出本市愛心卡遭註銷,後續遷回本市並重新申辦者,亦須重新辦理代買申請。
※代買僅限使用於本市農會及合作藥局消費,不得使用於其他補助項目。


社會參與
新竹市敬老卡及愛心卡使用於農會及藥局代買申辦規定
(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