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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公告

徵才資訊

社會處(身心障礙福利科)徵求聘用社會工作員1名
發布日期: 
113-07-03
截止日期: 
113-07-10
職缺別 : 
全職
主辦單位: 
社會處(身心障礙福利科)
工作地點: 
新竹市政府社會處(身心障礙福利科)新竹市中央路241號5樓
名  額: 
1名
資格條件: 
1.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或符合專門職業及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 2.國內外大學社會工作相關學系畢業,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或碩士畢業者,依六等312薪點聘用。 3.國內外大學社會工作相關學系畢業,依六等296薪點聘用。 4.具獨立作業及電腦文書能力。 5.具機車或汽車駕照。
工作內容: 
1.辦理ICF需求評估及身心障礙福利等各項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待  遇: 
不註明
報名手續: 
1.職缺名額:1名。 2.聘用期間:自聘用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3.待遇:六等296或312薪點,薪點折合率新臺幣140.3元,每月薪資41,528元或43,773元(每月)。 4.應徵方式: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自傳請詳述)、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及相關經歷證明資料(所有文件均為A4格式) 。 5.請於113年7月10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300 新竹市中央路241號5樓 社會處身心障礙福利科 洪社工督導收」,並請註明「應徵社會處聘用社會工作員(需求評估人員)」,證件不齊或逾時應徵均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3)5352386轉503洪社工督導。 6.經審核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履歷資料亦不退件。 7.聯絡電話:新竹市政府社會處 洪社工督導(03)5352386轉503。 8.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語音播報: 
頁數
瀏覽人次:19 人    更新日期:113-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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