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類志工特殊訓練課程」業經衛生福利部於107年5月14日以衛部救字第1071361771號公告修正、衛部救字第1071361771C號公告發布,並自107年6月1日起生效。
社會福利類志工特殊訓練課程
一、 社會福利概述 二小時
二、 社會資源與志願服務 一小時
三、 運用單位業務簡介及工作內容說明 (含實習 ) 二小時
四、 綜合討論
以上共計 四課目,六小時。志願服務工作內容說明 (含實習)時數得由志願服務運用單位依實際需要延長之。
社會福利類志工特殊訓練課程
一、 社會福利概述 二小時
二、 社會資源與志願服務 一小時
三、 運用單位業務簡介及工作內容說明 (含實習 ) 二小時
四、 綜合討論
以上共計 四課目,六小時。志願服務工作內容說明 (含實習)時數得由志願服務運用單位依實際需要延長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