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中心簡介

新竹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簡介
發布日期: 
105-03-30
類  別: 
防治中心簡介
詳細內容: 
成立宗旨
為防治家庭暴力及性侵害犯罪行為,保護被害人權益,加強防暴觀念宣導,對於遭受性侵害及家庭暴力之受害人進行24小時受案、通報、救援及危機處理等問題,以促進社會及家庭和諧。

成立目的
新竹市政府為了讓受到家庭暴力及性侵害的市民便於尋求協助,於八十八年六月二十四日合併性侵害防治中心(八十六年底成立),成立「新竹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使本市受到家庭暴力及性侵害的被害者,只要透過單一窗口的求助管道,就能獲得司法、警政、社政、衛生、醫療、教育、戶政等單位所形成保護網絡,提供之緊急救援、安置、醫療、輔導與法律協助,讓被害人能在最短期間內獲得最完整團隊之人性化服務。

延革

階段一:保護案件的濫觴
民國八十一年時,家庭暴力被視為個別、少數的現象,民國八十二年,本府社會處接獲第一個兒童保護個案,為本市著力家庭暴力防治工作之起點。在這之前,並未有專責單位處理家庭暴力議題,或提供家庭暴力被害人及其家庭服務。「家庭暴力」亦被視為施虐者在私領域中行使權力的一種表現,自然更不會為大眾所關心與討論。

階段二:保護專線的設置與整合
本府於民國八十二年首先設立兒童少年保護專線03-521-8585,民國八十四年十二月十八日配合台灣省政府之規定設置「台灣省兒童少年保護熱線」,080-422-110正式提供本市民眾二十四小時保護的通報管道;並於八十五年時設立蘆葦(婦女保護)專線03-524-9995及03-5268299提供遭受婚姻暴力的不幸婦女專線服務;八十七年並將03-524-9995專線移撥警察局少年隊,作為本市24小時婦幼緊急救援電話,八十八年七月配合設立全國保護您專線080-000-600,並整合本市各項(兒童、少年、婦女及性侵害)保護專線為單一窗口之03-521-8585,九十年一月一日起,再更改為簡便好記憶的「113」婦幼保護專線,使本市民眾無論是以一般家用電話、行動電話或公用電話等各式通訊系統均可撥接,讓保護服務更加完善也更沒有區域及時間限制。

階段三: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成立
為了持續推動婦幼保護工作,民國八十六年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公布實施後,本府於八十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設置「新竹市政府性侵害防治中心」,辦理性侵害犯罪防治及被害人權益保護工作。並於八十七年六月二日家庭暴力防治法通過後,在八十八年六月二十四日合併「性侵害防治中心」為今日之「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執行業務之主要法源基礎
家庭暴力防治法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性騷擾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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