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福利

身心障礙證明申請
發布日期: 
112-08-17
類  別: 
身心障礙者福利
詳細內容: 
申請項目  身心障礙證明     社會處聯絡電話  (03)5352386分機502、503

申請資格
設籍新竹市。
具有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條及中央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所定身心障礙等級之情形。

申請程序
一、備齊下列申請文件至戶籍地區公所社政課領取身心障礙者鑑定表後,至指定之鑑定醫療機構辦理鑑定,經鑑定符合身心障礙等級者,由社會處身心障礙福利科核發身心障礙證明〈掛號至身障者現住地〉。
近3個月內1吋半身照片3張。
身分證影本(14歲以下檢附戶口名簿影本)。
印章 。
二、植物人或癱瘓在床無法自行至醫療機構進行鑑定者,得向衛生局醫政課申請到宅鑑定,由鑑定醫療機構指派醫師到宅進行身心障礙鑑定,經鑑定符合身心障礙等級者,由社會處身心障礙福利科核發身心障礙證明〈掛號至申請人現住地〉。

應備文件
首次鑑定: 近3個月內1吋半身照片3張、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及印章。
重新鑑定:原身心障礙者證明,近3個月內1吋半身照片3張、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及印章。
委託他人代辦者,須檢附委託書及受託人身分證。

鑑定醫院
經衛生福利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公告各縣市醫療鑑定機構。
本市鑑定醫療機構:
國立台灣大學附設新竹醫院(經國路一段 442巷25號,03-5326151)。
國泰新竹醫院(中華路二段 678號,03-5278999)。
新竹馬偕紀念醫院(光復路二段690號,03-5166868)。
國軍新竹醫院(武陵路3號,03-5348181)。
南門綜合醫院(林森路20號,03-5261122)。

受理單位
東區區公所社政課:新竹市民族路40號1樓 03-5218231轉305
北區區公所社政課:新竹市國華街69號3樓 03-5152525轉302
香山區區公所社政課:新竹市育德街188號3樓 03-5307105轉302
新竹市政府社會處身心障礙福利科:新竹市中央路241號5樓 03-5352386轉502
到宅鑑定:新竹市衛生局:新竹市中央路241號10樓 03-5355191
相關附件:
 身心障礙證明申請表
瀏覽人次:9257 人    更新日期:112-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