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

新竹市居家保母防疫隔離原則說明
發布單位: 
社會處
發布日期: 
111-05-11
類  別: 
社會福利
詳細內容: 


一、 依據居家式托育服務(保母)因應COVID-19 防疫作為建議注意事項。

二、 托育人員或兒童 PCR 採檢陽性者,可參考附件及作法如下:

(一) 確診幼兒往前推算 2 日,有托育者,停止服務 3 日清潔消毒 。

(二) 確診幼兒往前推算 2 日,未托育者,請托育人員加強清潔消毒。

三、 托育人員請即時告知居托中心確診訊息,並請居托中心填寫以下資料:

1. 居家式托育服務(保母)COVID-19 抗原快篩或PCR 檢驗陽性通報單。

2請針對托育人員及停托兒童造冊並填寫新竹市托嬰中心/居家保母快篩試劑領用表。

四、托育人員若屬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防疫者,不可提供服務。嬰幼兒或其同住成員屬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防疫者,應主動告知機構,且不可使用服務。



語音播報: 
頁數
相關附件:
 居家式托育服務(保母)因應COVID-19防疫作為建議注意事項
 新竹市居家保母防疫隔離原則說明
 托嬰中心及居家保母領用快篩試劑清冊
瀏覽人次:1875 人    更新日期:111-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