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

警戒期間,不建議機構新收住民
發布單位: 
社會處
發布日期: 
110-05-28
類  別: 
社會福利
詳細內容: 


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今發布~

疫情警戒期間請避免新收服務對象,

如確實必要收住,一定要配合入院新流程呦!!!

1.從家裡、社區住進機構者

疫情警戒期間不建議機構新收住民🚫

若要收住,住民必須自費採檢,持3天內陰性報告才能收住,且新住民入住後,也要隔離14天

2.原住在機構者

因病到醫院治療後,應先進行公費PCR核酸檢測,陰性才可回到機構

☎️若有相關疑問,請洽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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