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

因應COVID-19托嬰中心/居家托育服務暫停收托公告
發布單位: 
社會處
發布日期: 
110-05-19
類  別: 
社會福利
詳細內容: 


自110 年 5 月 19 日至 5 月 28 日止,托嬰中心及居家托育人員保母暫停收托。

一、若個別家庭有困難,需送托者,可依家長說明需求,評估協助照顧。保母收托狀況,仍須依規定回報各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

二、有關退費事宜,托嬰中心/居家托育人員(保母)請依照雙方原定托育契約規定之法定傳染病規範辦理;如未約定者,請參考中央托育服務契約範本,雙方合意,並增列於托育契約中。

三、5 月份托育補助,以 5 月份未請假者,送托日數計算至今日已超過16 日,將核發全額補助。

四、倘有其他變更規定,依新竹市政府最新公告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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