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請問申請「強化社會安全網-急難紓困實施方案」關懷救助金之條件?
3個月內之戶內人口發生下列急難事由,致生活陷入困境,經訪視小組成員共同認定符合核發標準者,核發關懷救助金。
一、因家庭成員死亡、失蹤或罹患重傷病、失業或因其他原因無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者。
二、因經濟性因素有自殺之虞之通報個案。
三、因經濟性因素並經通報為脆弱家庭成員。
四、因遭家庭暴力、性侵害經通報或庇護安置,於緊急生活扶助金尚未核發期間,家庭生活陷於困境者。
五、申請福利項目,於尚未核准期間,家庭生活陷於困境者。
六、其他因遭逢變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