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辦地點:戶籍所在地區公所里辦公處。
2.應備文件:
(1)申請人印章。
(2)三個月內全戶郵局存摺封面及內頁影本。
(4)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視個別家庭狀況而定,例如:醫院診斷證明書、學生證或在學證
明、身心障礙證明、失蹤證明、在營證明或軍人身分證影本、在監證明、離婚協議書
等。)
3.以上說明,如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
(1)三區區公所:北區5152525轉303、東區5218231轉305、香山區5307105轉308。
(2)本府社會處社會救助及老人福利科(洽詢電話:5352386分機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