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救助

更新日期:
112-01-13
發布單位:
社會處
類  別:
社會救助
問題 
申請低收入戶時,工作能力如何計算?
解答 
低收入戶工作能力之計算,係依據:
1.實際薪資所得(但需高於最低基本工資)。
2.若無實際薪資所得,則依最新年度國稅局查調之財稅資料計算。

3.若財稅資料查不到收入,則依台灣地區職類別薪資調查報告各職類每人月平均經常性薪資計算。

4.若未列入台灣地區職類別薪資調查報告各職類每人月平均經常性薪資者,則依最近公布之各業初任人員每月平均經常性薪資計算。

5.社會處承辦電話:03-5352386分機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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