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福利及托育服務

更新日期:
113-01-02
發布單位:
社會處
類  別:
幼兒福利及托育服務
問題 
未滿2歲兒童托育準公共化服務費用申報協助支付費用金額多少?支付期限為何?
解答 
支付費用標準如下

(本項協助支付費用送托日數達半個月以上未滿1個月者以1個月計,半個月以下者以半個月計,若實際支付費用低於支付標準,核實支付):

1.一般家庭:每名幼兒最高13,000元/月

2.中低收入戶:每名幼兒每月最高最高15,000元/月;

3.低收入戶:每名幼兒最高17,000元/月



支付期限

本項支付期限到嬰幼兒滿3歲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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