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福利
更新日期:
112-08-08
發布單位:
社會處
類 別:
婦女福利
特殊境遇家庭緊急生活扶助如何申請?補助額度為何?
申請緊急生活扶助者,需於事實發生6個月內提出申請,按當年度低收入戶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用標準一倍核發,每人每次以補助三個月為原則,同一個案同一事由以補助一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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