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救助

更新日期:
113-05-10
發布單位:
社會處
類  別:
社會救助
問題 
社會福利-請問「強化社會安全網-急難紓困實施方案」救助對象為何及受理單位?
解答 
救助對象:
一、因家庭成員死亡、失蹤或罹患重傷病、失業或因其他原因無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者。
二、因經濟性因素致自殺通報個案。

三、因經濟性因素並經通報為脆弱家庭成員。

四、因遭家庭暴力、性侵害經通報或庇護安置,於緊急生活扶助金尚未核發期間,家庭生活陷於困境者。

五、經被通報家庭暴力事件、核發保護令或結束監護處分,因經濟因素致暫無居所,生活陷於困境者。

六、申請福利項目,於尚未核准期間,家庭生活陷於困境者。

七、其他因遭逢變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者。



受理單位:

一及七點向救助對象實際居住地區公所提出申請。

二至六點向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社區心理衛生中心、社會處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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