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加對象:於112年12月31日前設籍本市,結婚滿60年(截至113年12月31日止結婚滿60年),且未曾參加本府辦理鑽石婚活動,經審核符合資格者。
2.報名日期及名額:自即日起至113年8月9日(星期五)止,預計50對,額滿為止。
3.報名地點:戶籍所在地區公所。
4.活動方式及內容:凡報名參加並經審核符合資格之佳偶,安排與市長合影並公開表揚。並可獲得與市長合照裱框相片1幀、獎品及賀匾各1份。
2.報名日期及名額:自即日起至113年8月9日(星期五)止,預計50對,額滿為止。
3.報名地點:戶籍所在地區公所。
4.活動方式及內容:凡報名參加並經審核符合資格之佳偶,安排與市長合影並公開表揚。並可獲得與市長合照裱框相片1幀、獎品及賀匾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