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條第五項。
三、「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網址:https://www.sfaa.gov.tw/SFAA/Pages/Detail.aspx?nodeid=20&pid=11605)。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公告刊登公報(111年8月10日)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二)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2樓
(三)電話:(02)26531914
(四)傳真:(02)26531773
(五)電子郵件:sfaa0590@sfa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