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托育人員或兒童 PCR 採檢陽性者,可參考附件及作法如下:
(一) 確診幼兒往前推算 2 日,有托育者,停止服務 3 日清潔消毒 。
(二) 確診幼兒往前推算 2 日,未托育者,請托育人員加強清潔消毒。
三、 托育人員請即時告知居托中心確診訊息,並請居托中心填寫以下資料:
1. 居家式托育服務(保母)COVID-19 抗原快篩或PCR 檢驗陽性通報單。
2請針對托育人員及停托兒童造冊並填寫新竹市托嬰中心/居家保母快篩試劑領用表。
四、托育人員若屬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防疫者,不可提供服務。嬰幼兒或其同住成員屬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防疫者,應主動告知機構,且不可使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