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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務

國民年金

更新日期:
106-11-01
發布單位:
社會處
類  別:
國民年金
問題 
加入國民年金保險,經審查符合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者,如有戶籍遷徙,是否應重新申請?
解答 
國民年金保費減免係依被保險人當月底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準。故申請符
合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者,如戶籍遷出至其他直轄市、縣(市)區域時,應重新提出申請,惟如於
同一直轄市、縣(市)內遷徙時,得不用重新申請。
瀏覽人次:2657 人    更新日期:106-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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