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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務

志願服務

更新日期:
111-09-16
發布單位:
社會處
類  別:
志願服務
問題 
如何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
解答 
志工服務年資滿3年、服務時數達300小時以上者,得檢具1吋半身照2張、服務紀錄冊影本、申請表向地方主管機關(本府社會處)提出申請。
志願服務榮譽卡使用期限為3年,期限屆滿後,志工得檢具上述文件重新申請,惟服務年資及服務時數不得重複計算。
相關附件:
 新竹市志願服務榮譽卡請領清冊
 新竹市志願服務榮譽卡申請表
瀏覽人次:3258 人    更新日期:111-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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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30041新竹市中央路241號(4、5及8樓) 
電話:03-5352386
為民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00至下午5:00
電子信箱:hc1500@ems.hc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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