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形象圖
便民服務

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服務

更新日期:
106-11-01
發布單位:
社會處
類  別:
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服務
問題 
受到前配偶(前夫、前妻)或是同居人的暴力算是家庭暴力嗎?
解答 
依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家庭成員包括前配偶及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者,因此算是家庭暴力,受到家暴法之保護。
瀏覽人次:2720 人    更新日期:106-11-01
通過A優先等級無障礙網頁檢測
地址:30041新竹市中央路241號(4、5及8樓) 
電話:03-5352386
為民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00至下午5:00
電子信箱:hc1500@ems.hccg.gov.tw
本網站支援IE 9以上、Chrome及Firefox、edge等瀏覽器,建議使用螢幕解析度1024x768可得到最佳瀏覽效果。
您是本站第: 827387訪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