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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務

社會救助

更新日期:
106-11-01
發布單位:
社會處
類  別:
社會救助
問題 
社會福利-我要到那裡申請急難救助?
解答 
申請人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但車資救助向
社會處申請。

東區區公所社政課 5218231轉305。

北區區公所社政課5152525轉311。

香山區公所社政課5307105轉300。
瀏覽人次:2201 人    更新日期:106-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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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30041新竹市中央路241號(4、5及8樓) 
電話:03-5352386
為民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00至下午5:00
電子信箱:hc1500@ems.hc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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