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人工電子耳耗材補助申請資格?申請方式?補助金額?
(一)補助對象:
1.第1次申請時,需檢附由醫師開立註明人工電子耳植入手術時間之診斷書,以證明植入手術已滿3年,第2次(含)向本府申請者可免附診斷書。
2.各項耗材需同批1次提出申請。
3.使用年限為2年。
4.12歲以下兒童補助使用年限為1年。
(二)申請方式:
申請人填具申請表並檢附相關文件,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政課辦理,由區公所承辦人初審,並將申請人原始資料送至本府複審,俟本府核定後並寄送核准函予申請人,申請人方能購置,並辦理後續請款。申請程序及應備資料:
第一階段-申請
1.申請表。
2.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
3.身分證(戶口名簿)正反面影本(代理人、身心障礙者)。
4.醫師開立註明人工電子耳植入手術時間之診斷書(第一次申請者)。
5.印章(代理人、身心障礙者)。
第二階段-請款核銷
1.核銷表。
2.市府核准函。
3.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
4.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5.保固書影本。
6.統一發票或收據(收到核准函後六個月內請款)。
(三)補助金額:
低收入戶最高補助金額為8,000元、中低收入戶最高補助金額6,000元及一般戶最高補助金額5,000元。
(四)連絡電話:
東區區公所:5218231#311
北區區公所:5152525#302
香山區公所:5307105#305
社會處身心障礙福利科:5352386-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