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形象圖
便民服務

兒童少年及家庭福利

更新日期:
108-01-18
發布單位:
社會處
類  別:
兒童少年及家庭福利
問題 
離婚後孩子監護權歸我,還需要前夫的同意才能出養孩子嗎?
解答 
出養是『親權』而非『監護權』,也就是誰是孩子的父母親就擁有是否同意出養的權利,故即使前夫沒有孩子的監護權,還是需取得他同意才能出養。不過如對方長期未負擔實際照顧孩子之責,或是行蹤不明,可用單方出養的方式進行出養。
瀏覽人次:2088 人    更新日期:108-01-18
通過AA優先等級無障礙網頁檢測
地址:30041新竹市中央路241號(4、5及8樓) 
電話:03-5352386
為民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00至下午5:00
電子信箱:hc1500@ems.hccg.gov.tw
本網站支援IE 9以上、Chrome及Firefox、edge等瀏覽器,建議使用螢幕解析度1024x768可得到最佳瀏覽效果。
您是本站第: 903362訪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