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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公告

徵才資訊

社會處社工科招募優化保護服務輸送兼職助理員1名
發布日期: 
114-06-10
截止日期: 
114-06-20
職缺別 : 
全職
主辦單位: 
社會處社工科
名  額: 
1名
資格條件: 
為大專校院社會工作相關系所大學部4年級以上(當年6月起聘為大學部3年級)或研究所在學學生。
工作內容: 
協助本府保護服務輸送業務相關行政工作及個案服務輔助。
待  遇: 
不註明
報名手續: 
(一)即日起至今(114)年6月20日為止。應徵資料以紙本收件,採親自送達(上班時間: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或郵寄掛號投遞。請填妥履歷表(如附件1、2),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親送或郵寄掛號至:新竹市中央路241號5樓,新竹市政府社會處(社工科)收,採郵寄掛號報名者,依應徵資料郵戳日期為憑,逾截止日不受理。若有疑問可來電洽詢:03-5352386分機607温先生。 (二)應徵需檢附資料: 1.履歷表:如附件,請填寫完整並由本人簽名。 2.身分證影本:檢附身分證正反面之影本,或戶籍謄本等可茲證明之資料。 3.學生證影本或當學期在學證明資料:檢附蓋有當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學生證無註冊章者,請檢附在學證明,或由學校註冊組於學生證影本上蓋上「當學期註冊章」。 4.福利身份證明(無則免附)。 (三)履歷表請確實填寫有效電郵信箱及聯繫電話;補件通知等作業,將以電郵或電話方式聯繫。如因資料錯誤、手機未開機或等個人因素,未能即時補件或參與面試,視同放棄參與計畫資格。
備  註: 
(一)兼職助理員時薪為新台幣230元。工時安排每日上班至少4小時,每月至少60小時、至多120小時。 (二)休假、勞健保等規定,依照「勞動基準法」規定及「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辦理。 (三)兼職助理員辦理請假程序時,雇主得要求提出有關證明文件,並依據「勞工請假規則第10條規定」。以下假別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1.婚假:需檢具結婚證書、喜帖或最新申請之全戶新式戶口名簿(附詳 盡記事)影本或最近3個月內申請之電子戶籍謄本(附詳盡記事)。 2.喪假:需檢具訃文。 3.病假:超過2日以上者,需檢具合法醫療機構或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 (四)工作期間所需交通、膳宿及自負勞、健保費,均由個人自行負擔。 (五)按月依工資6%為兼職助理員提繳勞工退休金,儲存於勞工保險局設立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兼職助理員亦得在每月工資6%範圍內,自願另行提繳勞工退休金。 (六)辦理單位提供團體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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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件:
 新竹市政府優化保護服務輸送社工助理計畫(核定版)
瀏覽人次:242 人    更新日期:114-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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