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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會務

社區發展協會立案申請
發布日期: 
112-08-08
類  別: 
社區會務
詳細內容: 
申請項目 社區發展協會立案申請    社會處聯絡電話 (03)5352386分機305

受理單位 新竹市政府社會處社會行政科

服務內容
依「社區發展工作綱要」所規範之社區,係指經鄉(鎮、市、區)社區發展主管機關劃定,供為依法設立社區發展協會,推動社區發展工作之組織與活動區域。
本市經三區公所劃定之社區區域,尚未設立社區發展協會者,得由發起人檢具申請書、章程草案及發起人名冊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經許可者應於6個月內籌備成立,逾期則撤銷許可。

服務對象
一、發起人須成年,並應有30人以上,且無下列情事者為限:
(一)因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
(二)受保安處分或感訓處分之裁判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
(三)受破產之宣告,尚未復權者。
(四)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二、發起人應設籍於組織區域內。

應備文件
(一)申請書一式2份。
(二)章程草案一式2份。
(三)發起人名冊一式2份。
(四)其他依規定之必要文件一式2份。
瀏覽人次:3590 人    更新日期:11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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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30041新竹市中央路241號(4、5及8樓) 
電話:03-5352386
為民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00至下午5:00
電子信箱:hc1500@ems.hc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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