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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防治業務

經費補助
發布日期: 
115-01-08
類  別: 
家庭暴力防治業務
詳細內容: 
一、補助項目
(一)緊急生活扶助費用
(二)子女生活費用
(三)兒童托育費用
(四)法律訴訟費用
(五)房屋租金費用
(六)驗傷及醫療費用
(七)心理復健及輔導費用
(八)急難救助(1.臨時生活費2.緊急住宿費3.緊急醫療費4.通譯服務費5.手語翻譯費)

二、扶助對象
(一)設籍新竹市(以下簡稱本市)。
(二)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已在臺灣地區合法居留並實際居住於本市。
(三)因情形特殊,經社會工作師(員)(以下簡稱社工)評估有補助需求並經本府核准者。但已依其他相同性質法令規定申請補助者,僅得從優擇一補助。
三、檢附證明文件
(一)申請表
(二)領據
(三)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四)郵局或銀行存摺封面影本
(五)律師費用收據正本、委任狀影本
(六)訴訟或判決書影本
(七)租賃契約影本
(八)醫療費用明細表及收據正本
 
相關附件:
 新竹市政府家庭暴力被害人各項補助同意書
 新竹市政府家庭暴力被害人各項補助計畫
 新竹市政府家庭暴力被害人各項補助領據
 新竹市政府家庭暴力被害人補助申請表
瀏覽人次:5850 人    更新日期:11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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