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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托育單位加入準公共化 竹市府提供補助充實照顧服務
107-08-06兒少福利

中央0-2歲準公共化托育政策上路,市府為鼓勵托育單位加入準公共化服務行列,同時提升本市托育服務品質,針對願意合作的私立托嬰中心及居家托育人員,在完成簽約後,提供托嬰中心2萬元及居家托育人員5,000元補助費,充實托育設備或教玩具,提供更優質的托育環境。
 
目前新竹市0-2歲的嬰幼兒約有8,757人,分別透過60家托嬰中心、906位居家托育人員,以及家長親自或親友照顧,市長林智堅表示,準公共化政策立意良善,照顧更多需要的家庭,是一個「3+」政策,包括家長補助增加、托育人員薪水增加、托嬰托育品質更佳,新竹市政府配合中央政策,希望強化和業者及合法保母的溝通。
 
社會處長李季縈表示,市府除了提供生育津貼、育兒津貼及托育補助等經濟補助外,也提供免費育兒指導及親子館等多元的托育服務,而此次配合中央的準公共化政策,再加上市府提供充實托育設備或教玩具的補助,期盼減輕家長育兒負擔,增加幼兒家外送托率,並維護及提升托育品質。
 
李季縈處長表示,準公共化托育政策自107年8月1日實施,家長將未滿2歲的嬰幼兒送托到已加入準公共化之私立托嬰中心或居家托育人員,托育補助可由原來3,000元提升到6,000元。而家長自行照顧2歲以下嬰幼兒,新制也取消父母一方要未就業的限制,因此自行或給爺奶照顧的嬰幼兒都可以領育兒津貼2,500元。
 
社會處表示,有意加入準公共化之托嬰中心及居家托育人員,請填具「辦理未滿二歲兒童托育準公共化服務合作申請書暨契約書」後,分別洽社會處婦女兒童少年福利科及三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辦理,而新制有2個月追溯期及簽約緩衝期,托育單位在9月底前完成簽約,家長申請的補助將追溯到8月1日,歡迎托嬰中心及居家托育人員踴躍加入新制的行列。
 
社會處呼籲,領取擴大育兒津貼,家長可至兒童戶籍地的區公所申請,而準公共化托育補助,家長則可透過幼童送托之托嬰中心或送托地的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協助申請。如有相關詢問事項,歡迎電洽社會處婦女兒童少年福利科03-5352102,或可洽本市3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東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03-5753677、北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03-5253282、南/香山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03-5301632。
 
新聞資料提供:社會處婦女兒童少年福利科
聯絡人:陳春妙科長
聯絡電話:03-535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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