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形象圖
便民服務

社會救助

更新日期:
112-08-07
發布單位:
社會處
類  別:
社會救助
問題 
中低收入醫療補助申請方式、應備文件
解答 
1.申請方式:
符合本計畫範圍者,應於出院或就醫後三個月內檢附下列正本資料逕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政課提出申請,經區公所完成初審後核轉本府複審核發補助費。
2.應備文件:

(一) 醫療費用申請書。



(二) 身分證或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三) 醫療院所醫師診斷證明書正本(需註明入、出院日期)。



(四) 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及費用明細表正本。



(五) 列冊(中)低收入戶者,檢附當年度(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



(六) 具領人郵局或金融存款帳戶封面影本。
瀏覽人次:842 人    更新日期:112-08-07
通過A優先等級無障礙網頁檢測
地址:30041新竹市中央路241號(4、5及8樓) 
電話:03-5352386
為民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00至下午5:00
電子信箱:hc1500@ems.hccg.gov.tw
本網站支援IE 9以上、Chrome及Firefox、edge等瀏覽器,建議使用螢幕解析度1024x768可得到最佳瀏覽效果。
您是本站第: 830863訪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