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庭經濟狀況不佳,最近生病住院,醫療費用龐大,請問是可以申請中低收入醫療補助呢?申請條件為何?
申請資格
1.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
2.補助對象:
(1)低收入戶之傷、病患。
(2)中低收入戶患傷、病,所需醫療費用非其本人或扶養義務人所能負擔,且最近3個月自行負擔本辦法第3條之醫療費用累計新臺幣2萬元以上。
(3)非屬前2款,患嚴重傷、病,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5倍,所需醫療費用非其本人或扶養義務人所能負擔,且最近3個月自行負擔本辦法第3條之醫療費用累計新臺幣5萬元以上。
3.社會處聯繫電話:03-5352386分機205。
建議答案:
最低生活費標準額一點五倍(21,3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