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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務

社會救助

更新日期:
112-08-07
發布單位:
社會處
類  別:
社會救助
問題 
我家庭經濟狀況不佳,最近生病住院,醫療費用龐大,請問是可以申請中低收入醫療補助呢?申請條件為何?
解答 
申請資格
1.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
2.補助對象:

(1)低收入戶之傷、病患。

(2)中低收入戶患傷、病,所需醫療費用非其本人或扶養義務人所能負擔,且最近3個月自行負擔本辦法第3條之醫療費用累計新臺幣2萬元以上。

(3)非屬前2款,患嚴重傷、病,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5倍,所需醫療費用非其本人或扶養義務人所能負擔,且最近3個月自行負擔本辦法第3條之醫療費用累計新臺幣5萬元以上。

3.社會處聯繫電話:03-5352386分機205。

建議答案:

最低生活費標準額一點五倍(21,345元)
瀏覽人次:1012 人    更新日期:112-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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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03-5352386
為民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00至下午5:00
電子信箱:hc1500@ems.hc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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